温州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日前,温州公布了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将允许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温州成为中国首个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试点城市。

根据试点方案,投资者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并且每年不同项目的个人投资总额,不准超过2亿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

不过方案同时限制外出资金炒楼、炒股,订明能源、矿产类以及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投资项目将不予受理,投资范畴限制为非金融企业。所谓的“特殊目的公司”,是指企业为实现实际拥有内地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控制的境外公司。

此外,试点方案规定,投资方式限定为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个人禁止投资于境外金融、能源或采矿企业,也不允许在与中国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进行投资。

温州市政府表示,此举意在鼓励个人开展更多境外投资,建立规范化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渠道,加强政府管理跨境资本流动的能力。

有分析师指出:“之所以在温州试点,估计是因为温州流动资金最多,国家期望引导外汇流向海外,温州将起到示范作用,其他地区势必逐步开放。”温州外经贸局指出,温州人一直有通过非规范渠道获取外汇在境外投资的现象,因此放宽限制反而有助建立规范化的个人境外投资渠道。

英国《金融时报》援引中国政府表示,“其实个人通过非规范渠道获取外汇在境外进行投资的行为一直存在。”报道称,这实际承认了许多投资者利用地下或非法钱庄规避中国严格资本控制的事实。中国目前仅允许个人每年购入价值不超过5万美元的外汇。

据了解,温州市民在此之前往往是通过亲戚、朋友和客户“曲线”在境外投资。此次允许个人在境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拓宽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引导民资合理合法“走出去”。民间资本通过正规渠道到境外投资,一方面决策部门可以掌握资金流向、数量,有利于维护温州个人在境外投资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温州试点个人直接境外投资试点,将为国家推进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